大数据时代如何构筑信息安全的堤坝?这是急需思考的时代新课题。针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泛滥等侵犯公民隐私的行为,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质检总局近日联合制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从一个角度为破解信息安全难题提供了思路。
作为一项普适的法定权利,隐私权关乎个人权益,维系公序良俗。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公民隐私权保护面临严峻挑战。党的十八大提出“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目标,保护公民隐私免受各种信息技术滥用的危害,是其中应有之义。加强对信息专用器材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严格保护隐私权,体现了对公民人格权和社会文明的呵护。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针对现实问题,不断从细处小处着手加强制度设计,以法治厘清是与非的边界、保护公民的权益,才能实实在在地构筑起信息安全的堤坝,给群众以踏实的安全感。
《人民日报》( 2014年04月09日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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