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三心合一心,黄土变成金。” 团结出凝聚力、出战斗力,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发展与稳定的基础。
我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一部厚重的中国史,就是一部中国各民族诞生、繁衍、交融并共同缔造统一国家的历史。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西藏各族人民交流融合、休戚与共,用真心、用真情传唱着一个个民族团结的感人故事,结成了血肉纽带和兄弟情谊,谱写了一曲曲民族团结的时代新篇。
几十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把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作为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始终把民族团结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全区各民族大团结的政治基础、物质基础、思想基础、制度基础日益深厚牢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焕发出前所未有的新活力,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已成为民族关系的主旋律,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已成为各族干部群众在雪域高原上开拓进取的坚强意志,各民族在祖国大家庭的怀抱里创造幸福的今天和更加美好的明天已成为各族群众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西藏地处祖国西南边陲并一直处于反分裂斗争前沿的特殊区位、特殊区情、特殊人文因素,决定了西藏民族团结工作在全国大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
团结统一,是各族人民之福;分裂动乱,是各族人民之祸。在西藏,团结的基本要求是:
加强政治思想上的团结,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加强民族团结,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不断巩固发展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要引导各族人民切实增强对伟大祖国和中华民族的认同,增强对中华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认同,积极投身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生态西藏的伟大实践;要自觉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贯穿于各项工作中、落实到每个岗位上、体现到具体行动上,切实做到一切工作有利于民族平等团结进步、有利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有利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利于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
加强党群干群团结,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千方百计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加强军政军民团结,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大力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不断巩固发展军民鱼水深情,做到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如一人。
加强全社会大团结,不断巩固扩大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各民族、各阶层、各方面的大联合大团结,共同维护西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列宁指出,劳动者的组织性、纪律性、坚毅精神以及同全世界劳动者的团结一致,是取得最后胜利的保证。毛泽东同志指出:“国家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
全区各族军民都要把打牢团结这个发展稳定的基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全区各行各业、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立足实际,坚持凡是有利于团结的话就多说,凡是有利于团结的事就多做;凡是不利于团结的话就坚决不说,凡是不利于团结的事就坚决不做,使讲团结、顾大局成为全区党政军警民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