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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初步完成18县(区)旅游资源普查县级评审工作

发布时间:2024-11-07 作者: 来源:文旅日喀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精神,切实做好摸清全市旅游资源总量、规模丰度、品级品质等情况,挖掘旅游产业发展潜力,划定旅游发展重点区域,为优化旅游空间布局、科学编制旅游发展规划提供依据,助力日喀则市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日喀则市对全域地文景观、水域景观、生物景观、气象与气候景观、建筑与设施、历史遗迹、旅游购物、人文活动八大类旅游资源开展普查。


日喀则市于2021年将江孜、定日、吉隆作为试点县先行启动旅游资源普查工作,于2023年12月正式印发《日喀则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日旅普办〔2023〕2号)并于各县(区)成立普查工作组,市旅普办于2024年10月进驻日喀则市文旅局,形成市县两级联动、上下一体的工作格局,全力推进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各级普查办严格按照普查工作手册和普查技术规程等相关规定,通过现场会议、发放问卷、逐村走访等方式,紧扣工作要点和时间节点全力推进资源普查工作,全面摸清旅游资源家底。市级普查办实时跟进工作开展进度,针对推进工作慢、技术不规范和问题较多的县进行重点督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普查质量。


截至10月31日,各县(区)旅普办对资源类型及评价、资源等级划分、资源分布及评价、结论建议等各方面进行了详细交流汇报,已完成18县(区)旅游普查资料搜集工作,初步完成旅游资源普查县级评审工作,普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目前,全市初步核定普查旅游资源共9037处,其中新认定旅游资源4280处,五级124处,四级372处,三级1783处,优良级资源(三、四、五)2279处,占比达25.2%,数据为全区前列。


下一步市旅普办将在初步完成的县级评审工作基础上持续推进18县(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一是根据自治区普查办工作组要求,完成各县(区)优质旅游资源资料审核工作形成书面反馈意见并下发18县(区)同时进行修改完善。二是着手编制《日喀则市旅游资源普查报告》《日喀则市旅游资源保护与利用指南》《日喀则市旅游资源便览》《日喀则市优质旅游资源画册》《日喀则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视频》等市级旅游资源普查系列成果报告,并结合各县(区)提交的修改内容对市级成果进行动态调整,深入推进日喀则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加紧完成市级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