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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康马县人民法院:推进“无讼村居”创建 激活诉源治理新动能

发布时间:2024-09-03 作者: 来源: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为擦亮乡村振兴法治底色,使“无讼理念”滋养基层每一寸土地,作为审判体系的“基层土壤”,县人民法院主动将诉源治理及多元解纷机制融入到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解于萌芽,持续推进“无讼村居”创建工作。

连日来,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辖区特色,以助力“无讼村居”创建为重要抓手,聚焦基层治理和源头解纷要求,以巡回审判点为单元组织包乡法官送法下乡,开展点对点咨询、面对面宣传,努力挖掘乡村治理的本土经验,并对调解个案中存在的难点、疑点给予实效性解纷思路,探索人民法院参与基层治理的新路径、新举措,凝聚起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力,有效打通诉源治理“最后一公里”,为诉源治理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



在推进“无讼村居”创建过程中,包乡法官及工作人员以涵养“无讼息诉”理念为出发点,穿梭于辖区的乡镇村落之间,将“无讼村居”试点村取得的经验分享于其他乡村,收集各村个性需求;同时以适于农村治理现状、易于被群众接受的方式宣传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优越性,以润物细无声的普法方式促进矛盾纠纷由“化讼止争”向“无讼无争”转变,为营造和美、稳定、宜居、富足的乡村新面貌夯实法治基石,推动形成“社会化解在前,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社会治理格局。


“无讼村居”创建是诉源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下一步,康马县人民法院将激活诉源治理“源动力”,深耕“枫桥经验”,持续开展“蒲公英式”的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劳务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民间借贷等类型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因地制宜,让矛盾纠纷在村里得到回应和化解,使“无讼理念”在红韵康马焕发出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