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仁布县召开2025年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县委书记、县级总河长索朗平措主持会议,县级在家河(湖)长,各乡(镇)总河长,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书面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论述摘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河(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2025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自治区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及《河湖遥感监测三年行动方案》。集中学习了《仁布县2025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仁布县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会议通报了2025年全县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随后德吉林镇、姆乡做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举措,关乎全县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福祉。
会议要求,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深入贯彻实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坚决扛起生态保护的主体责任,强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把河(湖)长责任落到实处。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河(湖)长要积极履职尽责,切实担负起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坚持守河有责、护水尽责,持续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要强化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持续加强河湖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河湖管理能力和水平,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牵头,宣传、交通、住建、卫健、自然资源、公安、检察等部门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集中整治。紧盯河道治理、河湖管护、水质保护、生态修复等“一揽子”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问题新办法、新举措,持续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全力整治河湖岸线,着力防治水污染,扎实治理乡村河湖,确保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要加大监督检查,提高工作成效。“河长制”不是“冠名制”,而是“包干制”。各级河(湖)长要严格落实巡河制度,注重工作方法,落实好巡河任务,强化宣传引导,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妥善解决问题,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河湖治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