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换届选举工作开展以来,定日县以“三报、三审、三批复”审核方式,严把代表质量关,保证换届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三报”严把入口关。坚持好中选优,切实保证“两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从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酝酿,到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确定、考核、公示,再到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做到逐级上报。报基层党组织(选举单位、选区),将代表候选人呈报乡镇党委;报乡镇党委,将代表初步人选候选人呈报县委组织部;报乡镇党委,将代表预备人选候选人呈报县委组织部。层层审核报送,保证了代表的政治关、素质关、能力关。
“三审”严把审查关。采取“选举单位(选区)初审、乡镇党委复审、部门联动联审”的“三审”工作法,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进行审查。选举单位(选区)初审,采取权限下放的方式,选举单位对“两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重点对人选产生程序、资格条件、比例分配等进行专门审查,避免人选身份失真失实、程序不规范不合法,并向乡镇党委报送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报告。乡镇党委复审,乡镇党委联合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和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两代表”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其身份背景、政治倾向和一贯政治表现,确保“两代表”政治可靠。部门联动联审,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县纪检委(监察局)、政法委(综治办)、信访局、公安局等部门,对代表初步人选候选人、代表预备人选候选人及时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有境外关系的候选人员,严防“十种人”当选为“两代表”。通过初审、复审、联审方式,对全县712名“两代表”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查,并提请县委常委会议研究,批准83名有境外关系的人员作为“两代表”预备人选,对审查出的11名“十种人”进行剔除,确保了“两代表”的质量。
“三批复”严把责任关。按照代表名额和结构比例,注重调查研究,对“两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及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在每个阶段和时间节点进行批复。突出基层党委责任,乡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基层选举单位上报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审核后进行批复;突出组织部门的直接责任,组织部门对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工委、各党总支呈报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审核后进行批复;突出党委主体责任,县委对乡镇党委上报预备人选进行研究审核后批复。对于审核不合格批复结果不通过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和预备人选,要求各选举单位重新酝酿、重新推荐、重新选举、重新上报、重新审核。突出各级各部门的把关作用,切实把责任落实贯穿换届选举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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