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45人,出席3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思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尼玛普赤、索朗、叶青莲、董昆红、扎西多布拉、杨晓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斯朗江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次旦央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次仁多吉、市监察委员会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通过了有关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辞职案、罢免案,依法补选了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张思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