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健全非遗名录体系和传承人梯队建设工作,进一步夯实文化传承根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健全非遗名录体系和传承人梯队建设工作,进一步夯实文化传承根基。
12月11日—12日,日喀则市文化和旅游局邀请自治区非遗专家委员会委员和日喀则市非遗专家委员会15名专家,分三组对18县(区)文旅局、各项目保护单位推荐申报的195个项目和237传承人的推荐申报材料(申报文本、申报片)进行了评审。
本次评审会议,评审专家通过观看申报视频、查阅资料、开展讨论等方式,详细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历史渊源、存续状况、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日喀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我市符合申报条件的县(区)级非遗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评审推荐。此次评审涵盖了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9大门类,拟推荐146 项列入第五批日喀则市级非遗项目名录,拟认定推荐192名传承人为第五批日喀则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通过此次评审工作,进一步健全了非遗名录体系和传承人梯队建设,为下一步申报上一级非遗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