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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政法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38条

发布时间:2021-06-17 作者: 来源:日喀则新闻网

日喀则政法委系统2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1.落实加分审查手续:针对先进“双联户”符合条件家庭子女,现场办理加分手续,缩减流程,加快进度,提升效率,方便群众,增强政策兑现的透明度和准确度,组织市县(区)两级政法干警代跑办理加分手续。

2.规范铁路护路联防专职队员社保缴纳:积极协调市财政、人社部门,制定《铁路护路联防专职队员社保缴纳制度》,将社保缴纳审批权限下放涉铁3县(区),不断简化审批流程,更加便捷处理社保缴纳工作,让护路队员的社保缴纳更快捷、更便利。


日喀则市法院系统12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3.开设“网上立案”。构建“互联网+司法便民”的新模式,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案件的递交,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方便群众,节约诉讼资源和诉讼成本,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4.登记立案实现一次性告知。符合立案条件的一次办好,对提交诉讼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增设智能诉状生成、诉讼风险评估等智能设备,帮助当事人快速、独立完成诉状生成和诉讼风险评估。

5.强化调解平台运用,加大诉前调解力度。设立纠纷登记分流岗,对来院起诉的民事、家事、商事和行政等四大领域事宜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的矛盾纠纷以及适用诉前调解前置的婚姻家事、乡邻关系、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消费者权益保护、医患、物业、小额借贷等八类纠纷,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应当引导至非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推进线上“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对达成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书就地申请、同步审核、在线回传、当场送达。

6.建立健全诉讼和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协调解决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妇联、市场监管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团市委分别建立联调机制,以便开展诉调对接各项工作,更好地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7.12368服务热线一号通办。专人接听诉讼服务热线电话,提供诉讼业务咨询、案件信息查询、协助联系法官等服务。

8.开通登记立案绿色通道。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按规定减、免、缓交诉讼费用。

9.拓展涉诉信访渠道。落实院长接待日和领导干部接访制度,规范来访接待流程,畅通网上信访渠道。

10.建立民事、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设立快执团队,简案快办,繁案精执。

11.开展“六进”活动。开展审判进机关、进农牧区、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把法庭延伸到基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12.档案借阅调取只跑一次。提升法院档案室服务水平,为当事人查阅诉讼卷宗,在材料齐全的条件下提供便利,免费复印案卷材料。

13.执行案件“一站办”。提供一站式服务,保障执行服务更贴心,在即将建成的诉讼服务中心开设身份证查询、立案核查、执行保全、执行咨询、执行信访、查控110和送达接收窗口,当事人在便民服务大厅可以一站式办理所有执行事项。

14.主动上门服务。对于申请执行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和抚恤金的“三费一金”案件,开通绿色通道,由承办人(法官)主动上门服务,加大执行力度,缩短办案周期,快速执结。


日喀则市检察系统5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15.健全完善检察开放日。全面推行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全力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16.制定落实司法救助制度。深入落实《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要“应救尽救”,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17.服务民企健康发展。坚持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相结合,加强与民营企业的联络,助力为民营企业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制度化的长期稳定发展环境,让民营企业家看得见、感受到检察工作温度。

18.支持起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推动检察机关依法采取支持起诉方式,保障因经济困难等因素无法正常行使诉讼权利的当事人平等获得法律保护和救济。

19.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一站式”服务。制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一站式”服务制度,建立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日喀则市公安局13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20.优化户籍办理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跨区、地市、县区、乡镇的异地身份证便民办理服务,推出网上跨县区户口迁移“一站式”服务,针对特殊群体开展“送证上门”服务,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提高群众办证办事效率。

21.开通特殊人群证件优先办理“绿色通道”。设置特殊人群(老、弱、病、残、孕、军、中高考学生)办证窗口或在醒目位置张贴“特殊人群优先、无需排队等候”提示牌。对年满60岁以上老人和因病理原因确实无法到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居住证的人群,开展社区民警“代办”、提供上门办证和上门服务。

22.制发“警民联系卡”。公开片区民警姓名、单位、手机号码、微信二维码和举报投诉监督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咨询和求助,实现为民服务“不打烊”,搭建警民“连心桥”。

23.建立延时、错时服务窗口。窗口服务部门全面推行公安服务网上办、邮寄办、上门办,持续优化延时、错时、预约服务,研究安排周末、节假日、“8小时以外”可办事项,并在服务窗口、网络平台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办公电话,大力宣传业务受理网点和互联网可办业务事项及渠道,逐步完善线上预约、平台预约机制,提升群众办事效能。

24.提高报警求助服务质量。实行群众报警求助“三个零”:报警求助“零推脱”、110警情受理“零积压”、群众沟通“零距离”,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报警求助,耐心做好解释和服务引导。

25.强化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针对全市易受诈骗群体,结合诈骗手法、规律特点和典型案例,开展反诈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事业单位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抖音、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推送更新反诈宣传小知识、微视频;完善防诈宣传机制,精准利用110报警平台和反诈预警劝阻平台,全天候为群众防骗反诈咨询提供服务。

26.开展护校安园活动。按照辖区划分试行“分片包干”,市、县(区)校园由辖区警务站负责,乡(镇)、村校园由辖区派出所负责,结合辖区群防群治力量,围绕重要时段,设立护学岗,严打严防严治校园欺凌和伤害学生行为,全面整治和扫清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

27.推出“互联网+车管”服务、优化违法处理程序。全面启用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全程“电子评判”制度,畅通互联网约考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约考信息告知渠道,优化和完善提示类型和内容,实现考生自主约考,择优选择考场;对于受理的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全部实现事故当事人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在线实时查询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在窗口配备罚款支付设备,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多种支付方式缴纳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

28.开设公安检查站车辆通行“绿色通道”。推行公务车辆、公交车和民航大巴“白名单”管理,设立绿色通道提示标牌,进一步优化公安检查站车辆通行效率,减少车辆排队等候时间。

29.推行交警柔性执法模式。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实行先敬礼、告知违法行为、倾听陈述申辩,再作出处罚决定、告知复议诉讼权利,全面推行“有温度、有弹性”的人性化执法模式,推动农牧民交通参与者、来日喀则自驾旅游驾驶员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首违不罚”。

30.开展警务评议工作。紧盯公安窗口部门,开展现场服务评价工作,群众可选择“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以及“不满意”四个等级进行评价,警务督察部门针对群众满意率不高的单位,重点跟办整改,通过回访当事人、复查整改成效等方式,不断提升全市公安机关窗口服务质量,打造和谐警民关系。

31.延长通行证有效期限。对需要赴外地复工复产和有紧急事由的人员,视情延长通行证有效期时间(不超过12个月),避免群众因通行证过期来回补办,减少群众的负担和成本。

32.防疫阵线前移。①按照疫情防控“原则不变、措施调整”的原则,火车站疫情防控关口前移至拉萨火车站,提前完成对所有旅客的信息核查比对、健康码查验等工作,减少旅客在火车站的滞留时间,方便旅客顺利快速通行;②落实边境一线疫情防控包片、包段、包线责任制,建立健全边境一线疫情防控运行情况登记及应急处置机制,堵住境外疫情输入漏洞,筑牢边境疫情防控线。


日喀则市司法系统6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33.建立日喀则市珠峰公证处服务承诺制。坚决执行“最多跑一次”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事项做到当场受理,若需要补充的公证资料书面告知当事人并约定下次申办的时间。当事人有特殊原因,可以申请要求公证员上门服务。公证处对确有经济困难无力承担的当事人或社会福利、希望工程、扶贫项目、低保户给予优先服务及减免收费。

34.日喀则市珠峰公证处减免收费范围。对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发放抚恤金、救济金的;办理赡养、抚养、扶养协议或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八项内容实行减免收费。

35.建立日喀则市珠峰公证处一次性告知制度。公证工作人员对办事(来电来访)的管理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诉求事项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

36.日喀则市珠峰公证处实行上门服务办法。对存在办理继承、老弱病残、军人等当事人按规定时间予以上门服务、上门核实,切实提高公证服务质量,扩大公证知晓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需求。

37.建立日喀则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市法援中心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原则,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最大限度、第一时间调解矛盾纠纷。结合“八五”普法,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加强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实现市区法治宣传无盲区。对老、弱、病、残、幼等社会弱势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受理流程;为农民工开通讨薪法律援助“快速通道”,对欠薪农民工案件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对一般性法律服务案件实行“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当天办理”。

38.建立基层普法机制。全市“三官”普法讲师团成员每季度深入农牧区开展1次农牧民以案释法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将普法宣传教育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力求“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大力开展以村(居)法律顾问、乡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双联户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培训工程,开展定期“法律明白人”培训机制,每年度2次。依托民族艺术团、文化小分队优势,每年至少1次深入全市204个乡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