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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生态保护第一 深化西藏生态法治建设

发布时间:2020-12-21 作者: 来源:日喀则市委员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藏高原是世界屋脊、亚洲水塔,是地球第三极,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这为新时代西藏生态法治建设拟定了总原则和根本遵循。

一、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西藏生态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

在生态法治建设方面,自治区党委、政府为落实好领导干部生态法治建设责任机制,相继成立生态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并及时出台《关于着力构筑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等法律、制度。

在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方面,自治区先后制定生态规章制度,并推进以重要城镇周边、交通沿线、景区景点等区域为主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并积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基础�斮�施建设。

在生态治理法治化方面,自治区统筹推进西藏主体功能区规划,全面完成74县区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

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西藏生态法治建设的经验

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华民族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将西藏定位为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把西藏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突出位置,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要生态法律法规。自治区党委、政府积极贯彻落实生态法律法规,并在践行生态法治建设过程中取得重要经验。

(一)党的领导是西藏生态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

(二)制度完善是西藏生态法治建设的前提基础

(三)服务人民是西藏生态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

(四)全国支持是西藏生态法治建设的有力保障

三、新时代西藏生态法治建设纵深发展的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保护好青藏高原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守护好高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要不断加强和完善西藏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体系,依法推动西藏生态事业发展。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持续建设美丽西藏

(二)以加强生态法治建设为目标,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三)以生态环境治理执法为抓手,持续提升西藏人居环境

(四)以绿色法治理念为导向,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文章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oJXs_CG1KNyzejYlxMl8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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