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暨机关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最高检、市委、自治区检察院工作要求,审议通过《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市检察院机关学习教育。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荣政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
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检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核心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司法规律,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履职的基本价值追求 。开展此次学习教育,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的有效抓手。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上来。

会议强调
要紧扣“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确保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一要在“学深悟透”上持续用力,筑牢思想根基。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读书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等重要内容,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开展专题研讨,切实解决思想深处的根本问题。
二要在“查摆整改”上精准发力,破解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己查、群众提、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找准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落实 ,推动标本兼治。
三要在“实干担当”上凝心聚力,彰显检察作为。把学习教育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党委、市委、上级院党组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依法全面履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 ,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体现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四要在“建章立制”上久久为功,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符合正确政绩观的考核评价体系、办案质量评价标准,健全司法责任制配套机制,把是否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履职质效、推动工作发展作为衡量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
会议要求
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院党组对学习教育负总责,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各部门负责人牵头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要坚持开门教育,主动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评判,让群众感受到学习教育带来的新变化 。要力戒形式主义,坚决杜绝“走过场”“做虚功”,以正确政绩观开展学习教育,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的强大动力,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