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珠孜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关于桑珠孜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9日桑珠孜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桑珠孜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区长巴桑旺堆同志所作的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桑珠孜区人民政府2025年和“十四五”时期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五五”时期和2026年发展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及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和谐稳定、善治安民,在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上求突破、开新局;突出投资拉动、消费带动,在筑牢高质量发展支撑上求突破、开新局;突出产业提质、延链补链,在积蓄高质量发展动能上求突破、开新局;突出城乡融合、内外兼修,在增强高质量发展质感上求突破、开新局;突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在释放高质量发展活力上求突破、开新局;突出发展惠民、回应关切,在提升高质量发展品质上求突破、开新局;突出生态优先、保护第一,在擦亮高质量发展底色上求突破、开新局。
会议号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乘势而上、接续奋斗,攻坚克难、再创佳绩,奋力实现“十五五”开门红!
桑珠孜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关于桑珠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年1月9日桑珠孜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桑珠孜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桑珠孜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桑珠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桑珠孜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桑珠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中共桑珠孜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十五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建议》精神,提出的“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符合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及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符合桑珠孜区实际,具有较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会议要求,“十五五”时期,全区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努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桑珠孜开好局起好步。
桑珠孜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关于桑珠孜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6年1月9日桑珠孜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桑珠孜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桑珠孜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桑珠孜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桑珠孜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桑珠孜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桑珠孜区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桑珠孜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关于桑珠孜区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6年1月9日桑珠孜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桑珠孜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桑珠孜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桑珠孜区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桑珠孜区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同意桑珠孜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桑珠孜区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桑珠孜区2026年财政预算。
桑珠孜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关于桑珠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9日桑珠孜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桑珠孜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桑珠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伟色同志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桑珠孜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桑珠孜区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人大力量。
桑珠孜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关于桑珠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9日桑珠孜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桑珠孜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桑珠孜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娟同志所作的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桑珠孜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力争各项工作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桑珠孜区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桑珠孜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关于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9日桑珠孜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桑珠孜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旦格同志所作的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计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紧紧围绕区委工作部署,锚定“走在前列、作出示范”的目标定位,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追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为桑珠孜区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