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提高政治站位,扛牢巡察政治责任。巡察是党内监督的“前哨”、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是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的重要保障,要深刻认识到,巡察发现的问题表面在基层、根源在责任、关键在政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始终站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巡察作为检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试金石”,始终确保利剑高悬、震慑常在。要规范工作流程,严肃开展巡察反馈。县委巡察办要指导各巡察组严格落实“双反馈”制度,把巡察发现的问题原汁原味、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馈给被巡察单位,把压力传导下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担负起应有的责任,进一步增强反馈工作的政治性、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强化成果运用,做好“后半篇文章”。县纪委监委要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严格审核把关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同县委组织部、巡察办联合成立整改督导组,发挥好监督叠加效应,通过周报进度、每月实地督导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掌握整改进展,提升整改成效。要强化总结提炼,提升巡察监督质效。县委巡察机构要把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与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结合起来,全面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全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