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西藏日喀则市吉隆县遭受泥石流灾害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自治区财政厅快速建立资金保障绿色通道。灾害发生后,第一时拨付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2000万元,加上自治区提前预拨的2000万元,截至8月26日19时,已累计预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4000万元,全力保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做好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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