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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区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 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2026年3月30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6-03-31 作者: 来源:西藏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对全区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决定如下:

一、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56名、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51名;

二、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72名、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51名;

三、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54名、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47名;

四、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49名、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43名;

五、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68名、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51名;

六、那曲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60名、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4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