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十四五”以来,我区累计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43.91亿元,实施26个供暖项目,较“十三五”末新增供暖面积758万平方米,覆盖人口约30万人,实现了海拔5000米以上乡镇农牧区供暖全覆盖。
据了解,“十四五”以来,我区实施县城集中供暖项目15个,引入社会资本37.75亿元,实施7个县(区)城区清洁能源供暖特许经营试点项目,新建及改造供暖总面积622.41万平方米,惠及干部群众20万人。
与此同时,实施乡镇及农牧区集中供暖项目11个。多渠道筹措资金3949.46万元实施山南市浪卡子县普玛江塘乡清洁能源供暖和双湖、尼玛等县1553户农牧户供暖项目。
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区将积极推进立法建设、全面总结试点经验、积极争取建设资金,助力城乡清洁能源供暖从试点走向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