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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日喀则市反馈督察报告

发布时间:2024-11-02 作者: 来源:日喀则新闻中心


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2024年7月3日至26日,西藏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日喀则市开展第二轮第二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近日,督察反馈会在日喀则市召开。


近日,西藏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会在日喀则市召开。这是会议现场。记者 代旭 摄


会上,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白反馈督察报告,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达娃次仁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方红主持。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李桑及督察组有关人员,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市人大、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法检两长,各县(区)、市(区、中)直有关部门、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


自2024年7月3日进驻日喀则市以来,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调查等方式,与日喀则市7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个别谈话;发送督察公告短信息119万余条,对有关单位开展走访问询57家(次);调阅资料18批次2658份,受理转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164件并回访51件办理情况;对日喀则市18个县(区)开展全覆盖式下沉督察,现场检查点位195个,并对第一、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第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近日,西藏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会在日喀则市召开。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白反馈督察报告。记者 代旭 摄


督察组认为,日喀则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不断夯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美丽日喀则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督察组指出,日喀则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自然生态保护领域问题突出、环境治理和污染防治存在短板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整改落实。按照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一要求,日喀则市在收到督察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报自治区党委、政府,抄送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整改方案印发后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不定期明察暗访。


近日,西藏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会在日喀则市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达娃次仁作表态发言。记者 代旭 摄


达娃次仁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指出,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日喀则市开展督察,既是对我市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体检,也是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精准指导。对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组的反馈意见,日喀则市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坚决整改,努力向自治区党委、政府交上一份合格的整改答卷。

一是坚定不移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督察整改的实际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坚定不移抓好整改落实。坚决落实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加强督查督办调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坚持系统施策、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注重“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狠抓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加快构建更加完备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三是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推进督察问题整改与树牢正确政绩观结合起来,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持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成果,奋力建设美丽日喀则。


近日,西藏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会在日喀则市召开。这是会议现场。记者 代旭 摄


督察反馈会前,督察组向日喀则市同步移交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日喀则市将按照要求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并向社会公开有关问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