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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娃次仁与我市受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代表和模范个人座谈

发布时间:2024-10-14 作者: 来源:日喀则新闻中心

10月14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达娃次仁与我市受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代表和模范个人座谈,代表市委向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

10月14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达娃次仁与我市受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代表和模范个人座谈。这是座谈现场。记者 何金龙 摄


达娃次仁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明确提出了新时代新征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总体要求,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自治区党委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明确提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奋斗目标,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民生持续改善、民族宗教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市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深入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任务,扎实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取得新成效。希望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自觉做民族团结的坚定拥护者、践行者、捍卫者,不断为日喀则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达娃次仁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持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深化“三个意识”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有形有感有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依法加强民族事务管理,积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健全工作机制,培育和选树更多民族团结先进典型,持续宣传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崇高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模范、学习模范、争当模范的浓厚氛围,为日喀则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汇聚强大合力。


市领导葛庆敏、母兴斌、高学文、叶青莲、叶海涛、李运生参加。普贵、尼玛次仁、确吉等模范集体代表和模范个人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