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已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新时期民族工作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立法成果,标志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法治化迈出重大步伐。我们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其中蕴含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法律的主要内容,结合西藏工作实际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切实将制度优势和法治优势转化为治藏稳藏兴藏效能。
深刻理解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大意义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制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是民族工作领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重大举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如今,这部举世瞩目的法律经过反复研究、民主决策,已从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条文,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法治保障。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维护国家统一的现实需要。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必然要求。
准确把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主要内容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我国首部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命名的专门法律,采用“序言+7章”的体例,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为叙事主线,阐述了血脉相融、信念相同、文化相通、经济相依、情感相亲的历史史实,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系统化的制度保障体系,从思想引领、社会融合、经济发展、权利保障、监督管理五大维度,明确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具体要求和实施路径,体系完整、逻辑严密、内容丰富,让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从“软任务”变成“硬约束”。
——强化思想文化引领,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
——推动共同繁荣发展,夯实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
——健全权利保障机制,维护各民族平等权益。
——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压实民族团结工作责任。
扎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落地实施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民族工作领域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其生命力在于实施,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必须深入学习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法律在雪域高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坚持党的领导,健全法治保障体系。
——深化宣传教育,构筑共有精神家园。
——推动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物质基础。
——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构建互嵌式社会。
——发挥文旅优势,促进文化认同。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地见效。
——注重实践创新,提升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