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组织召开西藏自治区第35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动员部署会

发布时间:2025-08-29 作者: 来源:日喀则民族团结创建

为切实做好我区第35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工作,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要求,8月25日,日喀则市组织召开西藏自治区第35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日喀则市动员部署会,进一步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市政府副市长、市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副组长余斌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专项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市专项办全体工作人员,各县区专项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指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是党中央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全市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时刻牢记“国之大者”,以责无旁贷的使命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把创建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抓实抓好,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衡量检验创建工作的重要标尺,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各类主体争做创建工作的拥护者、践行者、推动者。

会议强调,全市各县区各部门要通过开展宣传活动月,进一步强化各族群众的团结意识,凝聚起共同奋斗的强大力量,为日喀则的稳定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中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总抓手”作用,把民族工作的各项重点任务与本单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植根于心、贯彻于行。二是各县区各部门在宣传活动月工作中,既要进行互观互学,又要避免“拿来主义”,做到各具特色;既要做好“规定动作”,又要避免千篇一律,做到守正创新。在活动策划和实施过程中,要充分结合本地资源和群众需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三是要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看得见、摸得着、做得实,实现“有形”。要扎实做好润物细无声的工作,让各项工作都能得到各族群众的认可,做到“有感”。要把真正增进“五个认同”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落脚点,确保“有效”。四是各县区各部门在开展宣传活动月活动的同时,要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结合日喀则实际进行消化吸收,归纳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要以此次宣传活动月为契机,坚定信心、凝聚共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紧抓不放”的执行力、“人人争当先锋”的精气神,奋力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复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高水平开展,齐心绘就“共建中华民族共同体,书写美丽西藏新篇章”日喀则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