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学丨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5-07-16 作者: 来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读本》
必须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
、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在党的领导下,以各民族群众为主体,通过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综合举措,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造性推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实践过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党和国家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是立足国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源自长期历史实践,持续得到各族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支持,已成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发端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表彰活动,到如今在我国已经走过了七十多年不平凡的历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地开展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州庆、县庆等重要节点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到兵地共建、多级联创、典型示范等各种形式的创新发展;从民族自治地方局部发起,到全国层面大力推进,创建活动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形式与内涵不断丰富完善。
近年来,创建活动不断发展。二〇一〇年,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明确了开展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具体活动形式和工作机制。二〇一四年,国家民委印发了《关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的实施意见》,把“六进”作为具体目标要求,并以相应的测评指标作为验收标准。二〇一九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把握创建方向、深化创建内涵、丰富创建形式、扩大参与范围、提升创建水平等新要求,强调了要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磅礴的精神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根本方向,巩固发展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良好局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端着架子空喊口号是不行的,形式轰轰烈烈,效果未必就好。要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鲜明导向,深化主题内涵,创新方式载体,扩大社会参与,推动创建工作全面提质增效。坚持因地制宜,推动创建工作做到民族地区与散居地区并重、城市与农村并重、机关事业单位与社会各行各业并重。坚持面向基层,加大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重点行业、窗口单位、群团组织、新经济组织等创建力度。坚持示范引领,积极培育、广泛选树先进典型,严格规范评审程序、完善测评体系和考核办法,加强对示范区(单位)动态管理,规范完善退出机制。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制度,加强各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在试点基础上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工作。
要把社区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阵地,发扬各族人民手拉手、心连心的好传统,共同建设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和谐家园,把社区工作做到位做到家,在办好一件件老百姓操心事、烦心事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牢记党的初心使命,为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再接再厉、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