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委在日喀则开展专题调研

发布时间:2024-11-12 作者: 来源:日喀则民族团结创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了解掌握民族领域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11月5日至9日,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部长,区民委党组书记、副主任尼玛多吉带队在岗巴县、定日县、聂拉木县、谢通门县等地调研民族工作。

调研组坚持“点”与“面”、“深”与“广”相结合,采取座谈交流、实地走访、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县(中)直单位、乡(镇)、企业、村(居)、学校、寺庙等,就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和基层民族工作部门队伍建设现状等民族工作开展调研。调研组肯定了日喀则民族工作取得的成绩,并结合实际,就推动日喀则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强调,一是要发挥好旅游资源优势促进“三交”。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探索建立区市县生态、文化、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联动、共建、合作机制,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二是要用好用活用足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主动加强与自治区民委沟通对接,研究制定挖掘、整理、宣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的工作方案,邀请科考专家和中科院、社科院知名专家开展“三交”史料挖掘、整理、阐述,在北京蒙藏学校旧址展示好日喀则历史文化、“三交”历史。三是要深入实施固边兴边富民行动。加强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管理使用的跟踪和监督,建立完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兴边富民行动)项目库和项目调度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四是要借助媒体宣传资源抓好宣传。依托民族画报社等媒体平台,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就、生态文化旅游、历史文化、“石榴籽”红色驿站等宣传推介,讲好日喀则民族团结进步故事。五是要注重做好典型经验总结推广。主动挖掘、总结提炼各县(区)、各单位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前谋划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工作,推动各地互学互鉴,共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六是要夯实模范区创建“最后一公里”。牢牢把握“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注重做好“民族团结+”结合文章,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融入解民忧、纾民困、惠民生、暖民心各项工作,让民族团结创建可观可感、有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