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中提出的:全市范围内砂石厂46家,其中15家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9家未取得林草地手续、2家未办理环评手续、8家未办理采砂许可手续的问题。我县联合工作组直击现场,对砂石厂安装水表、水土保持情况、补办用地手续、规范砂石料堆放、环境治理、环保措施到位以及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采砂等相关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目前3家砂石厂已经按照相关程序完成用地审批的办理,1家正在整改中,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能够彻底完成整改。同时检查还发现,根据相关环境保护措施要求,目前各砂石厂的围挡设施还未达标,现场未采取覆盖和喷洒等防尘措施,部分堆料区的分类分区不规范,其中1家砂石厂沉淀池有损坏现象。根据发现问题,工作人员向各砂石厂负责人提出要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堆料和防尘措施,确保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良好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