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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最新人事任免

发布时间:2026-09-08 作者: 来源:日喀则新闻中心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日喀则市本级2025年决算的决议

(2026年9月7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日喀则市本级2025年决算(草案)的报告》《日喀则市本级2025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会议同意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日喀则市本级2025年决算。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日喀则市2026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6年9月7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日喀则市2026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日喀则市2026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同意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日喀则市2026年预算调整方案。


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6年9月7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唐波的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刘万里的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杨体的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达娃次仁的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兴武的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普布次仁的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扎西罗布的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刘万里为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唐波为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婷为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普布次仁为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冯洪波为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达娃次仁为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杨体为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6年9月7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旦珍的日喀则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刘旭东的日喀则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刘雪为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旭东为日喀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静为日喀则市财政局局长;

卜朝志为日喀则市统计局局长。


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26年9月7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徐平为日喀则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6年9月7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扎西顿珠的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次琼的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次琼为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何诘弥为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周宵祥为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6年9月7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批准免去:

张书林的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加参的亚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尕藏桑杰的拉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罗布的昂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索穷的定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韦安辉的谢通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严恩祥的定结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胡聪丛的吉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罗布的仲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

余杰为江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索朗扎西为白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阿旺朗加为亚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边巴次仁为聂拉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布为拉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严恩祥为昂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拉巴次仁为定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文为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洛桑坚增为萨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申森浩为谢通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祁海燕为定结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次仁桑珠为仁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兴国为萨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大勇为康马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曹磊为吉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达娃顿珠为仲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硒川为岗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命:

扎西次仁为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韦安辉为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检察员。


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珅辞去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9月7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以及王珅的辞职请求,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王珅因组织批准退休辞去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报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逢春辞去日喀则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9月7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以及刘逢春的辞职请求,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刘逢春因工作岗位变动辞去日喀则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徐平代理日喀则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6年9月7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徐平代理日喀则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