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发布厅>干部人事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3月任免名单

发布时间:2014-04-02 作者: 来源:新华网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4年3月31日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吴兰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薛长学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山南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来兴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林芝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肖达娃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阿里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廉建华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林芝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仁青罗布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昌都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泽洛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昌都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加央多吉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那曲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赤列克珠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那曲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文涛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阿里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阿旺次仁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阿里地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职务。 

  任命: 

  党宗莲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山南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 

  平措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阿里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延田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日喀则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明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林芝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罗松益西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昌都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农军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那曲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学营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阿里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曲绕多吉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阿里地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 

  程小龙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昌都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益西群培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昌都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四郎江村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昌都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提宝格松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昌都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赵明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昌都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行义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昌都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嘎勇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昌都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索朗仁增的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赤列多吉为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免去: 

  何周理的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子瑞的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为民的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金德重的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占堆的那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卓玛的那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扎地的那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张琳的那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 

  江村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扎西边巴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木刚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丁真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张瑞月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王志钰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仁金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唐红林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志伟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方青钦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委委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扎西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格桑达瓦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昌都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林东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崔涛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 

  马文清为加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次珍为康马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命: 

  白玛杰布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周广元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副检察长; 

  吕昌林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昌都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扎西旺堆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格桑旺堆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欧珠多吉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米珍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扎西旺堆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朱彦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检察员; 

  陈颖湘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检察员; 

  次旺旦增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检察员; 

  肖健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检察员; 

  刘保国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检察员; 

  边党社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检察员; 

  李玉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检察员; 

  李娜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检察员; 

  普琼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检察员; 

  扎西次仁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检察员; 

  郑洪伟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检察员; 

  徐娟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检察员; 

  刘兴国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检察员; 

  刘彦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检察员; 

  次仁平措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检察员; 

  旺拉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检察员; 

  达娃卓嘎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检察员; 

  许军花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 

  张勇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 

  张媛媛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 

  柴霞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 

  马良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 

  格桑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 

  黎辉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 

  仁青白珍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 

  郭清华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 

  刘晓娜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 

  赵庆富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 

  王涛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那曲分院检察员; 

  伦姆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那曲分院检察员; 

  石北渝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那曲分院检察员; 

  央拉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那曲分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