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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发布时间:2011-11-25 作者: 来源:西藏日报

(2011年11月24日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王瑞连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昌都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米玛琼拉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日喀则地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职务。

  任命:

  贵桑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罗巴的那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多吉仁增的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查珠的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多布杰的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嘎珠的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伟的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索朗全旦的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尼玛的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马红梅的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杰慧的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刘兰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格桑旺姆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达瓦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罗巴为那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索朗多吉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庭长;

  雷明之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次仁罗布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史洪涛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朱红堂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白珍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张军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白玛央金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巴桑卓玛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何锐刚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