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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城乡居民 事关医保参保缴费

发布时间:2026-10-11 作者: 来源:云端珠峰

日喀则市广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群众,为确保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及西藏自治区统一部署,现就日喀则市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继续保持两个缴费档次,分别为每人每年260元和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特殊群体资助政策:

1.全额资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边民、已参保登记的女年满60周岁和男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日喀则三年免缴人员、未满一周岁新生儿”给予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

2.定额资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突发严重困难户)、城乡低保边缘对象、经工会部门认定的困难职工”等困难群体及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90%的定额资助。

3.先进僧尼:获得自治区级爱国守法先进僧尼或和谐模范先进寺庙僧尼荣誉称号的个人,按照高档给予400元全额资助;获得市(地)级爱国守法先进僧尼或和谐模范先进寺庙僧尼荣誉称号的,个人按高低两档缴费标准给予50%资助参保,即给予定额资助200元或130元;获得县(区)级爱国守法先进僧尼或和谐模范先进寺庙僧尼荣誉称号的,个人按高低两档缴费标准给予25%资助参保,即给予定额资助100元或65元。

以上人员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身份标识。

二、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

1.集中参保缴费期:2026年10月15日至2027年1月31日。请广大居民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及时缴费,确保连续参保,避免影响医保待遇正常享受。

2.待遇享受期: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殊人员参保:

3.未就业退役军人、弃婴、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群体可在集中缴费期外参保。

三、缴费方式

(一)个账代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家属(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

(二)线上缴费:通过微信、支付宝进行缴费。

(三)线下缴费: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部分政务大厅税务窗口进行缴费。

四、咨询电话

日喀则市各级医保部门咨询电话:

日喀则市本级0892-8954770

桑珠孜区0892-8830521

江孜县0892-8178480

白朗县0892-8309084

亚东县0892-8222285

聂拉木县0892-8927358

拉孜县0892-8322225

昂仁县0892-8312855

定日县0892-8266139

南木林县0892-8665885

萨迦县0892-8242657

谢通门县0892-8332308

定结县0892-8252065

仁布县0892-8185586

萨嘎县0892-8202058

康马县0892-8656008

吉隆县0892-8282661

仲巴县0892-8293008

岗巴县0892-8232834

如您在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对应县区咨询电话或税务部门服务热线。

温馨提示

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减轻家庭医疗费用负担的坚实保障。请广大居民务必在集中缴费期内及时参保缴费,为全家增添一份健康保障,避免因断保、漏保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