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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最新决定、决议……

发布时间:2026-10-01 作者: 来源:日喀则新闻中心

日喀则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设立日喀则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26年9月30日日喀则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日喀则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

日喀则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社会建设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


日喀则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9月30日日喀则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日喀则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罗布次仁代理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过去五年多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政府工作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统筹“四件大事”“四个创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坚持系统观念,接续推进“两个中心城市”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日喀则新篇章。要把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围绕实施平安稳市,在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上抓落实,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巩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推动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围绕实施产业强市,在推动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上抓落实,统筹投资和消费扩大内需,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围绕实施开放兴市,在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上抓落实,持续建强开放平台,大力发展口岸经济,着力提升通关效率,深化拓展区域合作;围绕实施惠民富市,在推动民生福祉持续攀升上抓落实,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化健康日喀则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围绕实施生态美市,在推动美丽日喀则建设上抓落实,全面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围绕实施强边安市,在推动边防巩固边境安全上抓落实,夯实强边固防基础,加快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围绕实施文化润市,在凝聚城市向心力上抓落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日喀则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9月30日日喀则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日喀则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思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三届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统筹“四件大事”“四个创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职、忠诚履职,为接续推进“两个中心城市”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日喀则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自觉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职行权,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笃行良法善治实践,蹄疾步稳、有序有力推进重点领域立法,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深耕民主立法,常态化开展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法规清理,进一步规范备案审查工作,确保地方立法更加精准有效;坚持较真碰硬履职,抓好重点监督、专项监督,创新监督方式,全面提升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法治精度、治理力度和民生温度,确保监督刚性更加充分彰显;厚植为民履职底色,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完善代表履职保障机制,创新拓展代表履职载体,坚持代表建议提出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确保代表工作更加务实深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全面加强人大“四个机关”建设,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机关和干部队伍,确保自身建设更加严实过硬。


日喀则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9月30日日喀则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日喀则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次旦央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多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统筹“四件大事”“四个创建”,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忠实履行“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重要职能,按照“巩固、深化、提升”工作思路,一体推进、系统落实审判工作现代化,以更高站位践行对党忠诚,以更大作为提升法院服务大局新水平,以更实举措绘就司法为民新答卷,以更强力度激发司法改革赋能新成效,以更严标准展现审判队伍建设新气象,为接续推进“两个中心城市”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日喀则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日喀则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9月30日日喀则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日喀则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次仁多吉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多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在市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统筹“四件大事”“四个创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大局为重、民生为大,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积极作为,在维护公平正义上更加向高而攀,在锻造过硬检察铁军上从严从实,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增强日喀则检察工作的辨识度、贡献度和各族群众满意度,为接续推进“两个中心城市”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日喀则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