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统计局印发《关于发布2026年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通知》(藏人社发〔2026〕46号),确定2026年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1954元,作为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数征缴和待遇计发的依据,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各统筹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35862元、月缴费基数下限7172.4元核定缴费工资基数。
个体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缴费档次。共分为6个档次,即全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7213.76元)、80%(22951.68元)、100%(28689.6元)、150%(43034.4元)、200%(57379.2元)、300%(86068.8元),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收入状况,自愿选择一个档次缴费,年度内不得变更,缴费比例均为20%。
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