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稳定就业岗位,依据《西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残保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日喀则市残联完成2024年度市本级用人单位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数据核验及奖励测算工作。
经初审、复审及残联党组会研究,拟对2024年度市本级11家超额完成残疾人就业安置任务、符合奖励条件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资金。本资金主要用于残疾职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岗位培训和无障碍改造等。现将拟奖励单位名单、超比例安置人数及拟奖励金额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8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注明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应当真实有据,逾期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892-8827253
特此公示。
附件:
2024年度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资金用人单位名单

日喀则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