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委政法委关于面向社会招聘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日喀则市委政法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德才兼备、人岗相适、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岗位需求及名额
本次招聘市综治中心工作人员4名,面向日喀则户籍未就业大学生。属聘用人员。
1.综合业务岗2名:不限专业,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具有法学、社会工作、治安学、公共管理、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者优先;
2.信息化应用管理岗2名: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技术、网络工程、信息管理等相关专业,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制度,政治立场坚定,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7月至2004年7月);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证书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受过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参加过非法组织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招录流程实施。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30日—8月7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除法定节假日);
2.报名地点:日喀则市委政法委业务楼202室(队伍建设指导科);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4.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日喀则市综治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蓝底电子照片。报考者需如实填写《日喀则市综治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以及《日喀则市综治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信息统计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在现场报名时同步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不合格人员说明理由。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准考证由公开招录单位统一制发,并通知领取。
(四)笔试(60%)
1.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笔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确定比例的,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考核。笔试结果通过“日喀则政法”微信公众号发布查询,请密切关注公众号;
2.笔试内容: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满分100分。重点考察时政、《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西藏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应急处置等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
4.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日喀则政法”微信公众号公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
(五)面试(40%)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素养、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以及应对矛盾纠纷、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当场打分、当场公布。
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确定人选。
(六)体检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项目、标准严格规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时间另行安排,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拟录用人员按要求填写《政审表》,并自行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派出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政治审察不合格不予录用,并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招聘录用人员名单,在“日喀则政法”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九)招录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拟招聘录用人员,在公示期满无问题的人员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含试用期1个月,劳动合同一年签订一次。
五、相关待遇
1.试用期间待遇为5652.96元/月,正式聘用后薪酬待遇按7066.2元/月执行(含五险);
2.正式聘用后工作满一年,每年安排休假30天(含路途),往返路费自理;其他假期按照签订劳动合同执行;
3.可在市委政法委食堂就餐,伙食费按干部职工标准执行;
4.住房自行解决。
六、离职与递补
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1.提前30日向市委政法委提出书面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
2.市委政法委委务会研究审批后正式离职;
3.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劳动合同法》内容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所有报名信息、考试时间、成绩公示等后续通知,均以“日喀则政法”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日喀则政法”官方微信公众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联系单位:日喀则市委政法委
咨询电话:0892-8904123
监督电话:0892-8822994
联 系 人:周爱斌
附件:《日喀则市综治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日喀则市综治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日喀则市综治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信息统计表微信小程序
中共日喀则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