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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考区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3 作者: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西藏商报

关于202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报名时间:6月30日至7月6日

考试时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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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6〕25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19日

上午09:00—12:00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中级)

下午14:00—17:00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中级)

本次考试我区仅在拉萨市设置考点。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深化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0号),原人事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详见附件1)。

本次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在西藏区域内,方可在西藏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时选填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的报考人员,须在7月31日至8月11日期间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补充上传材料”模块上传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证明。

三、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说明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在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职业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且线上核查通过人员的办理方式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前无须提供有关证明,依据告知承诺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自愿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的办理方式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期间将对所有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若发现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并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6月30日—7月6日,本次考试不设置补报名、补缴费环节,请报考人员及时完成报名及缴费工作。

网报地址: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

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系统显示出核验结果即表明在线核验已完成,报考人员须继续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级别考试,点击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西藏”,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考信息填写完成后,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

(三)资格核查

1.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且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系统将自动核查其报名资格,通过后直接缴费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届时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即可。

2.现场人工核查方式办理

未通过系统资格核查或者不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A.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B.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C.撤回承诺申请的;

D.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现场人工核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提供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任何一个学历(学位)即可;

2.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出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1份;

3.报考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

现场人工核查时间:6月30日—7月7日(9:30—13:00,15:30—18:00),截止时间为7月7日下午18:00。

现场人工核查地址: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北路人才巷2号,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6办公室,0891-6845920)。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核查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报平台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网上缴费时间:6月30日—7月7日(截止时间为7月7日23:59)。

(五)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及新增全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0〕298号),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85元/科。

(六)准考证打印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9月15日—18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一)考试设初级和中级2个级别,初级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级)”2个科目;中级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应试人员的答案进行比对分析监测,若试卷答案雷同,抄袭或被抄袭的应试人员,均取消考试成绩。

(四)届时,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成绩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各科目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应试人员,按照西藏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资格复核,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取消考试成绩或不予核发证书。

(五)202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为准。

咨询电话:0891—6845920、6327335


附件:1.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6年6月22日    

附件1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在经国家出版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网络等出版单位中,从事出版专业工作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与出版物策划、数字出版相关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忠于党的出版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出版工作职责使命;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出版工作,具备相应的出版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三、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二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四、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二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六)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七)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五、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

六、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申请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三)有刑事犯罪记录。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和出版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新闻出版和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指导意见》、《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中与报名有关的各项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按规定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可持能够证明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附件2

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






关于2026年度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报名时间:6月29日至7月5日

考试时间:9月5日、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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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6年度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6〕20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6年度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5日

上午09:00-11:00 设备监理基础知识和相关法规

下午14:00-16:00 设备工程质量管理与检验

9月6日

上午09:00-11:00 设备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7:00 设备监理实务与案例分析

本次考试我区仅在拉萨市设置考点。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3〕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本次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在西藏区域内,方可在西藏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三、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说明

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且线上核查通过人员的办理方式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前无须提供有关证明,依据告知承诺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自愿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的办理方式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期间将对所有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若发现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并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6月29日—7月5日,本次考试不设置补报名、补缴费环节,报考人员应及时完成报名及缴费工作。

网报地址: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

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系统显示出核验结果即表明在线核验已完成,报考人员须继续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级别考试,点击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西藏”,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考信息填写完成后,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

(三)资格核查

1.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且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系统将自动核查其报名资格,通过后直接缴费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届时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即可。

2.现场人工核查方式办理

未通过系统资格核查或者不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A.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B.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C.撤回承诺申请的;

D.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现场人工核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链接: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提供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任一学历即可;

2.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设备监理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材料1份;

3.申请免考科目的人员,须提供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有关材料。

现场人工核查时间:6月29日—7月6日(9:30—13:00,15:30—18:00),截止时间为7月6日下午18:00。

现场人工核查地址: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北路人才巷2号,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5、406办公室)。

(四)网上缴费

通过线上资格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报平台完成网上缴费工作。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网上缴费时间:6月29日—7月6日(截止时间为7月6日23:59)。

(五)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及新增全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0〕298号),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85元/科。

(六)准考证打印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9月1日—4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一)考试设“设备监理基础知识和相关法规”(客观题)、“设备工程质量管理与检验”(客观题)、“设备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设备监理实务与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报考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应试人员的答案进行比对分析监测,若试卷答案雷同,抄袭或被抄袭的应试人员,均取消考试成绩。

(四)届时,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成绩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按照西藏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资格复核,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取消考试成绩或不予核发证书。

(五)2026年度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3)》为准,见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站(http://www.capec.org.cn/view-1883-f85e66f51d704dcba6057d7283a26f23.html)。

咨询电话:0891—6845920、6327335


附件:1.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6年6月17日


附件1

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工学、理学、管理学或经济学学科门类专业的大专学历,从事设备监理相关业务工作满4年;

(二)具备工学、理学、管理学或经济学学科门类专业的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设备监理相关业务工作满3年;

(三)具备工学、理学、管理学或经济学学科门类专业的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设备监理相关业务工作满2年;

(四)具备设备监理方向工程硕士学位(专业硕士),从事设备监理相关业务工作满1年;

(五)具备工学、理学、管理学或经济学学科门类专业的博士学位。

二、免试条件

凡符合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予《设备工程项目管理》《设备监理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申请免考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有关材料。

三、补充说明

《实施办法》中“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指参加202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全部4个科目考试并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其有效期可顺延为4年至2025年度。

具有中专学历人员,已参加202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全部4个科目考试并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方可继续报名参加2023~2025年度设备监理职业资格全部4个科目考试。2025年底前取得全部科目合格成绩者可取得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已参加202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若2023年继续报考全部4个科目的,其2022年度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为4年至2025年;若申请免考《设备工程项目管理》《设备监理实务与案例分析》的,其2022年度取得的部分科目合格成绩无效。

考试报名条件中,从事“设备监理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工学、理学、管理学或经济学学科门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界定,工学、理学、管理学或经济学学科门类下的各专业均可报考。

原《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成绩,分别对应科目《设备监理基础知识和相关法规》《设备工程质量管理与检验》《设备工程项目管理》《设备监理实务与案例分析》。

附件2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


关于2026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报名时间:6月29日至7月5日

考试时间:9月12日、9月13日

▲向上滑动阅览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6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6〕19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6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12日

上午 09:00-11:30 城乡规划原理

下午 14:00-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9月13日

上午 09:00-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7:00 城乡规划实务

本次考试我区仅在拉萨市设置考点。

二、报名条件

本次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在西藏区域内,且符合《自然资源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3号)规定的报考条件,可报名参加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三、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说明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且线上核查通过人员的办理方式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前无须提供有关证明,依据告知承诺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的办理方式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期间将对所有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若发现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并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6月29日—7月5日(截止时间为7月5日23:59),本次考试不设置补报名、补缴费环节,请报考人员及时完成报名及缴费工作。

网报地址: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

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系统显示出核验结果即表明在线核验已完成,报考人员须继续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级别考试,点击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西藏”,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考信息填写完成后,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

(三)资格核查

1.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且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系统将自动核查其报名资格,通过后直接缴费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届时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即可。

2.现场人工核查方式办理

未通过系统资格核查或者不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A.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B.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C.撤回承诺申请的;

D.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现场人工核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链接: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提供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任一学历即可;

2.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证明材料一份;

3.报考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

现场人工核查时间:6月29日—7月6日(09:30—13:00, 15:30—18:00)正常工作日进行。

现场人工核查地址: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5、406办公室)。

(四)网上缴费

通过线上资格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报平台完成网上缴费工作。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网上缴费时间:6月29日—7月6日(截止时间为7月6日23:59)。

(五)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及新增全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0〕298号),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科目120元/科,主观科目180元/科。

(六)准考证打印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9月8日—11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一)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应试人员的答案进行比对分析监测,若试卷答案雷同,抄袭或被抄袭的应试人员,均取消考试成绩。

(四)届时,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成绩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按照西藏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资格复核,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取消考试成绩或不予核发证书。

(五)2026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0〕190号)中附件所列内容。

咨询电话:0891—6845920、6327335


附件:1.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6年6月17日


附件1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六)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本规定所指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包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与监管工作。

附件2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


关于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报名时间:6月29日至7月8日

考试时间:9月12日、9月13日

▲向上滑动阅览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6〕16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12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3日

上午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本次考试我区仅在拉萨市设置考点。

二、报考条件

本次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在西藏区域内,方可在西藏考区报名参加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三、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说明

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且线上核查通过人员的办理方式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前无须提供有关证明,依据告知承诺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自愿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的办理方式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期间将对所有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若发现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并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6月29日—7月8日,本次考试不设置补报名、补缴费环节,请报考人员及时完成报名及缴费工作。

报名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

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系统显示出核验结果即表明在线核验已完成,报考人员须继续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级别考试,点击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西藏”,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考信息填写完成后,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

(三)资格核查

1.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且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系统将自动核查其报名资格,通过后直接缴费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届时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即可。

2.现场人工核查方式办理

未通过系统资格核查或者不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A.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B.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C.撤回承诺申请的;

D.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现场人工核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链接: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提供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任一学历即可;

2.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材料1份;

3.报考“增项”专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现场人工核查时间:6月29日—7月9日(9:30—13:00,15:30—18:00),截止时间为7月9日下午18:00。

现场人工核查地址: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北路人才巷2号,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5、406办公室)。

(四)网上缴费

通过线上资格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报平台完成网上缴费工作。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网上缴费时间:6月29日—7月9日(截止时间为7月9日23:59)。

(五)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及新增全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0〕298号),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85元/科。

(六)准考证打印

已缴费报考人员于9月8日—9月11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一)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参加考试需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应试人员的答案进行比对分析监测,若试卷答案雷同,抄袭或被抄袭的应试人员,均取消考试成绩。

(四)届时,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成绩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按照西藏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资格复核,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取消考试成绩或不予核发证书。

(五)考试大纲使用《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网址:https://www.pqrc.org.cn/Details/Publish_Details_Form.aspx?RowGuid=7c4e9303-ab0f-4914-8b30-801b3c1ca37d

考试咨询电话:0891—6845920、6327335


附件:1.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6年6月17日


附件1

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关于学历专业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三)免试条件。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四)增项条件。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以取得相关专业学历后,且从事专业工作的时限为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为专业工作年限。


附件2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西藏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