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按照国家批准的《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实施意见》(藏招委〔2022〕4号)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5月29日至6月11日,公示信息保留至2026年年底。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考生可以享受相应加分。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891-6650635。
2026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4.门巴族珞巴族僜人夏尔巴人及不执行单独划线的少数民族考生362人.pdf
9.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家庭中参加次年高考的考生18人.pdf
来源: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