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所指社会考生,特指在日喀则市报名参加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借考生,不含本市在校学生)。具体范围及要求如下:
初二考生:直接通过系统填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资料,无需建档。
初三考生:无论是否报考西藏班,均须按规定完成建档。
受理时间为:2026年4月25日至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未按时建档影响报考、录取的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日喀则市教育局考试中心(桑珠孜区山东中路)
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含首页、户主页、考生本人页);
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3.学籍证明(由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出具并签章);
4.报名表;
5.如果报考了西藏班或西藏完全中学的,需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
6.思想品德鉴定表;
7.借考生需提供借考情况登记表;
8.承诺书;
9.特殊补充材料:父母户口与考生户口不在一起的,须额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报考西藏班的考生,若为进藏干部子女,须在资格审查表中注明是否在藏工作满8年以上。
1.须现场办理,材料需真实、完整、有效,信息填写规范准确,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2.咨询电话:0892-8832767(工作时段开通,有疑问可提前致电咨询);
3.录取以后凭准考证复印件至考试中心领取报考档案。
请相关社会考生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建档工作,确保顺利参加高中阶段报考与招生录取。
日喀则市教育局考试中心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