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实施意见的通知》(藏政发〔2015〕32号)文件精神、《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及《关于做好西藏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藏教厅〔2025〕17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符合西藏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考照顾政策的考生第一次公示如下,公示期从2026年4月11日至4月20日,公示期间,敬请监督。日喀则市教育局考试中心 0892-8832767
日喀则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0892-882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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