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再次公开选聘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为充分利用资产评估行业优势资源,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评估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12号)等规定,日喀则市政府国资委拟对2023年组建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进行更新调整。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家库成员(3-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核意见;
(二)从事资产评估工作5年以上,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5年以上并担任项目经理以上职务,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较强的业务能力,且在以往的执业、工作过程中无违规、违纪、违法或其他不良的执业记录;
(三)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要求。
二、产生方式
(一)本人申请,符合选聘条件的个人可向日喀则市政府国资委直接提出申请;
(二)所在机构推荐;
(三)经本人同意,由市政府国资委直接指定专家人选。
三、专家库管理
日喀则市政府国资委对专家库实施动态监管,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每2年调整一次。
四、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一)资产评估评审专家个人申请、推荐表;
(二)学历学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复印件;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其他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邮件投递。报名材料扫描或PDF,与word文件一并发送至rkzdqgzw@126.com,邮件主题为“资产评估评审专家库报名材料(姓名)”,并将纸质材料邮寄至日喀则桑珠孜区年河南路7号(国资委),收件人:日喀则市政府国资委产权科;电话:13142052351。
附件:
1.资产评估评审专家推荐表
2.日喀则市政府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