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树典型、激励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经前期自评申报、初评推荐、综合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自治区司法厅命名25个司法所为第二批西藏自治区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
第二批西藏自治区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名单
拉萨市城关区司法局夺底司法所
拉萨市曲水县司法局达嘎司法所
拉萨市达孜区司法局章多司法所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司法局古荣司法所
日喀则市谢通门县司法局仁钦则司法所
日喀则市萨嘎县司法局昌果司法所
日喀则市南木林县司法局卡孜司法所
日喀则市拉孜县司法局柳司法所
日喀则市定结县司法局琼孜司法所
山南市措美县司法局哲古司法所
山南市桑日县司法局绒司法所
山南市扎囊县司法局扎唐司法所
山南市琼结县司法局拉玉司法所
山南市隆子县司法局斗玉司法所
林芝市米林市司法局米林司法所
林芝市波密县司法局倾多司法所
林芝市巴宜区司法局鲁朗司法所
昌都市卡若区司法局俄洛司法所
昌都市察雅县司法局香堆司法所
昌都市芒康县司法局嘎托司法所
那曲市比如县司法局夏曲司法所
那曲市色尼区司法局古露司法所
那曲市安多县司法局雁石坪司法所
阿里地区革吉县司法局擦咔司法所
阿里地区改则县司法局洞措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