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评定方案》,经县(区)司法局自评申报,地(市)司法处(局)初评推荐,自治区司法厅复审评定,现将第二批西藏自治区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拟命名对象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附件:第二批西藏自治区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拟命名对象名单
通讯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塘中路8号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邮箱:xzsftcjc@163.com
联系电话:0891—6285709 0891—6285289
联系人:巴桑多吉 平措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11月17日
拉萨市曲水县司法局达嘎司法所
拉萨市达孜区司法局章多司法所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司法局古荣司法所
拉萨市城关区司法局夺底司法所
日喀则市谢通门县司法局仁钦则司法所
日喀则市萨嘎县司法局昌果司法所
日喀则市南木林县司法局卡孜司法所
日喀则市拉孜县司法局柳司法所
日喀则市定结县司法局琼孜司法所
山南市措美县司法局哲古司法所
山南市桑日县司法局绒司法所
山南市扎囊县司法局扎唐司法所
山南市琼结县司法局拉玉司法所
山南市隆子县司法局斗玉司法所
林芝市米林市司法局米林司法所
林芝市波密县司法局倾多司法所
林芝市巴宜区司法局鲁朗司法所
昌都市卡若区司法局俄洛司法所
昌都市察雅县司法局香堆司法所
昌都市芒康县司法局嘎托司法所
那曲市比如县司法局夏曲司法所
那曲市色尼区司法局古露司法所
那曲市安多县司法局雁石坪司法所
阿里地区革吉县司法局擦咔司法所
阿里地区改则县司法局洞措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