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日喀则市2025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5年10月28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了日喀则市财政局局长旦珍受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日喀则市2025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日喀则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日喀则市2025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同意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日喀则市2025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25年10月28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逢春为日喀则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免职名单
(2025年10月28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冷阿海的日喀则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朱泽华辞去日喀则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0月28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以及朱泽华本人的辞职请求,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朱泽华辞去日喀则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刘逢春代理日喀则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5年10月28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十三款规定,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刘逢春代理日喀则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5〕12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由谢通门选区选出的冷阿海因工作原因调离本行政区域,其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拉孜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朱泽华辞去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仁布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土登辞去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朱泽华、土登的代表资格终止。
江孜县人大常委会补选沈敏为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白朗县人大常委会补选沈健为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拉孜县人大常委会补选刘逢春为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昂仁县人大常委会补选普布为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仁布县人大常委会补选索朗平措、郭显文为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定结县人大常委会补选张绍建为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沈敏、沈建、刘逢春、普布、索朗平措、郭显文、张绍建的代表资格有效。
截至目前,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56名。
特此公告。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