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人民政府
关于防空警报试鸣放的通告
全体市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增强全体市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同时检验防空警报效果。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25年9月20日(星期六)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在日喀则市区范围内进行人防警报试鸣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信号
此次防空警报试鸣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信号,每种信号各发放一次,间隔3分钟。发放程序为:
(一)10:00分至10:03分,发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10:06分至10:09分,发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10:12分至10:15分,发放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二、注意事项
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顺利实施。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