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严厉打击超速违法行为,拉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即日起在辖区国道实行双向流动测速,对被测速设备抓拍的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测速路段
1.国道318线拉孜县辖区(4913KM至5035KM)
2.国道349线拉孜县辖区
3.省道513线拉孜县辖区
二、限速标准
请广大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注意观察沿线的限速标牌(限速值)、测速设备和测速提示牌,严格按照经过转弯、村庄、岔路口、下陡坡限速40公里/小时、直行路段限速70公里/小时规定,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公告要求行驶,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拉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