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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 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5-03-20 作者: 来源:日喀则市直机关工委


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预算

2025312




第一部分市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市直机关工委

一、主要职责

1)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指导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市委报告。

5)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6)配合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7)督促指导市直各部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市直部门机关党委和直属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8)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9)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0)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群团工作。

11)受市委委托,协助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机关党员和开展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2)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内设机构3综合科、组织科及党员服务中心

1)综合科。负责市直机关工委的综合协调和委内工作督办,承担工委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参与督查和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解掌握市直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了解掌握、分析研判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指导市直机关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群团工作。

2)组织科。拟订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措施。负责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做好市直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发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直机关党的代表大会和党代表会议代表的推选和报批工作。承担对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和各级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重点工作、重要制度情况的督查工作;承担市直部门机关党委和直属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组成人员的考核审批工作。承担参与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督促检查和指导有关工作。承担市直机关党员教育培训的规划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党员教育培训重点任务。承担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督查工作。承担市直机关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党内统计及党建考核工作。

3)党员服务中心。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负责制订市直部门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员、党务工作者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实施市直部门党员发展工作规划;负责指导市直部门党组织思想政治建设,了解和反映党员思想动态,为市委决策提供信息和建议;负责指导市直部门党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党风党纪教育工作。

以上内设机构均纳入市直机关工委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构成

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直机关工委)为一级预算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市直机关工委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市直机关工委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469.62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转下年。

(二)市直机关工委收入总体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2025年收入预算469.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9.62万元,占100%;上年结转0万元。

(三)市直机关工委支出总体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2025年支出预算46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42万元,占91.87%;项目支出38.2万元,占8.13%。

(四)市直机关工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9.6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9.62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0.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1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总体情况,与上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469.6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31.71万元,增加7.24%。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标,工资预算支出增加;二是2025年新增项目第一书记办实事经费和综合考核奖励资金(继续)22.52万元,新增运转类用氧经费4.0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48.8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8.16万元,增加20.05%。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致使社保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27.1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2.53万元,增加10.26%。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致使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33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52万元,增长4.83%。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基数调标,致使公积金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1.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9.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1.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氧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1万元。

1因公出国(境)及外出学习考察费用:根据我单委工作职责,未有因公出国(境)或者外出学习考察的任务,因此年初未做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025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6万元,同上年比较增加0万元,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2025年度我单位预算公务接待费为0.1万元,上年无预算公务接待费,同上年比较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1.83万元,比上年增加2.03万元,增长6.81%,主要原因是:一是2025年预算比上年少1人,因此机关运行费减少;二是2025年比上年增加用氧经费4.06万元两项合计2025年机关运行费比上年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1.83万元,其中办公费3.67万元、水费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差旅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福利费0.078万元、加班费1.00万元、公务通讯补贴2.36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2万元工会经费5.59万元、用氧经费4.06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中无政府采购项目。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0,车辆2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7个,资金38.2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

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3

聘请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重大行为和处置涉法涉案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

机关事业单位党建经费

5.08

开展支部活动,如主题党日、学习、调研等。

基层党代表慰问

2.6

慰问基层党代表。

机关工委党建专项经费

5

印制召开各类党建工作会议材料。

第一书记办实事经费

1.5

主要用于访贫问苦、帮助困难群众就医就学、组织开展党支部活动、党员使用技术培训等方面。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债务。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