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11月1日起施行。公安交管部门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