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日喀则市实际,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严查未佩戴安全头盔、加装雨棚、酒驾、闯红灯、逆行、驾驶货运电动三轮车载人等违法行为,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全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各单位、学校、企事业团体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引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广大交通参与者应提高安全意识,不购买不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改装、拼装车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特此通告
日喀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