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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交警发布通告!

发布时间:2023-12-15 作者: 来源:西藏日报
关于规范城区工程机械车辆停放管理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良好的市容市貌管理,规范城区工程机械车辆停放,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有效解决城区工程机械车辆停车难及占用公共停车泊位、乱停乱放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日喀则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决定,规范 城区工程机械车辆停放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工程机械车辆(装载机、挖掘机、吊车、叉车、工程运输车、工程罐装车、联合收割机、农用拖拉机等) 在山东南路、上海南路、仁布路等城区主次干道(含停车泊位)沿线人行道及其他空闲地露天停放, 因执行抢救、抢修、抢险等应急任务临时停放的特种车辆除外。
   二、前期所有违反通告内容停放的工程机械车辆于2023年12月14日前离开或临时规范停放至上海路原珠峰财信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空地处(日兴加油站对面),同时在车窗两侧醒目位置张贴联系电话,逾期未离开的工程机械车辆一律强制拖移至上海路原珠峰财信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空地处。
    三、禁止将临时停车场地用于入住、生产、经营,禁止高声喧哗造成噪音扰民,禁止破坏停车场公共设施设备。
    四、凡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暴力抗法的,将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日喀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日喀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