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藏区内高校大学生赴区外志愿服务项目招募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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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藏自治区委员会门户网站
2023年西藏区内高校大学生赴区外志愿服务项目招募工作现已启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西藏区内普通高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以下简称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 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3. 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4. 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同时,有志于服务区外,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志愿精神,身心健康,能胜任服务单位安排的工作。5.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荣获过院系以上荣誉称号和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录用。赴广东、广西、重庆、四川等地开展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具体服务省份请以西部计划西藏项目办通知为准。1. 报名申请。有意参加西部计划西藏专项的学生,向本校西部计划项目办(校团委)进行咨询或登陆西部计划网站(http://xibu.youth.cn)查看有关情况,登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下载填报《报名登记表》(报名表须选择西藏为意向服务省)交所在院系辅导员或团委负责人签字,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交至本校西部计划项目办(校团委)。2. 资格初审。由高校西部计划项目办(校团委)对《报名登记表》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3. 笔试面试。由高校西部计划项目办(校团委)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学生进行面试、笔试和心理测试,选拔符合岗位要求、笔试面试成绩突出、身心健康的学生。测试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质测验、逻辑与语言表达能力测验、心理健康水平测验、志愿服务精神等。具体时间、地点由高校项目办另行通知安排。4. 体检。通过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的学生由所在高校西部计划项目办(校团委)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5. 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名学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由报名学生所在院校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负责政审的单位或部门要实事求是地作出政审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政审意见,加盖公章。重点审查考生及亲属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取。6. 公示。西藏自治区项目办将根据报名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西藏共青团微信公众号、西藏青年志愿者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西藏自治区项目办将结果反馈至招募高校项目办,同时报全国项目办备案。7. 签订招募协议。西藏自治区项目办向入选的人员发放确认通知书,签订招募意向书,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8. 确定录用人员在上岗前,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已经实现就业等特殊原因放弃协议,并出现西部计划岗位空缺,西藏自治区项目办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录或调剂,具体补录或调剂事项另行通知。1. 服务2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西藏参加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同等享受当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3. 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4.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最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5. 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6. 享受服务地(省、区、市)实施的西部计划有关政策。志愿者须严格遵守相关管理办法,服从自治区项目办、所在地项目办和所在服务单位的管理。如有疑问,可咨询校团委或致电西部计划西藏自治区项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