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喀则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日政办发〔2022〕4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激发全市就业创业活力,帮助各类群体实现就业创业,现就做好我市创业担保贷款主体资格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
具有我市户籍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和技工院校、特殊教育学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高校毕业生、城乡妇女、失业人员、残疾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作为重点扶持对象。
二、贷款申请条件
(一)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无其他贷款。
(二)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三、主体资格申报受理地点
市人社局业务楼401室
四、主体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一)创业者个体申请所需材料
1.法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按照借款人类别提供相应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其他商业贷款证明
6.1寸正面免冠近照
(二)小微企业申请所需材料
1.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现有职工花名册
4.职工工资发放表
5.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6.当年新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及签订的劳动合同
7.法人及其配偶资信证明(银行)
联系电话:0892-8835301
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