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发布厅>公示公告

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4 作者: 来源:机要局
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公告
近期,内蒙古、宁夏、甘肃等地散发疫情已波及10余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来(返)日喀则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持续保持日喀则市“零输入”“零感染”“零传播”“零确诊”的良好防控态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区内其它地市来(返)日喀则人员,近14日内无区外旅居史,且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
二、区外未发生本土病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且14日内无涉疫地区旅居史来(返)日喀则人员,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
区外进藏已在第一入藏地进行查验并实施管控,且期间未出藏人员(不包括发生本土病例和风险等级提升需进行追溯的人员),提供第一入藏地出具的相关证明,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不再重复进行核酸检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
三、发生1例及以上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地、州、盟)及旅居史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落地后需在隔离酒店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期间在隔离房间等待结果),检测结果为阴性,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未发生本土病例的市(地、州、盟)来(返)日喀则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
四、中高风险区及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非必要暂停来(返)日喀则。确需来(返)的,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中高风险地区的管控措施,分别进行14天、21天隔离管控。
五、后续增加的涉疫地区来(返)日喀则人员,严格按照本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六、集中隔离或留观产生的食宿等费用一律自理。核酸检测“应检尽检” 费用由政府承担,“愿检尽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广大市民及来(返)日喀则人员要自觉落实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出行时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以上社交距离等疫情防控措施。
八、广大市民及来(返)日喀则人员出行时,须主动配合当地机场、火车站、陆路检查站(点)、隔离酒店开展查验及管控工作,拒不配合或存在故意隐瞒行程及重要信息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条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九、各边境县、重点景区可参照本公告,制定本辖区疫情防控措施。
十、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前期公告、文件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公告执行。
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