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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大学生(中职生)、退役军人请查收!

发布时间:2020-04-02 作者: 来源:日喀则新闻中心

   日喀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面向日喀则市大学生(中职生)、退役军人招聘33名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的公告

  为切实提高日喀则市城市管理工作水平,及时补充辅助执法力量。日喀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现面向全市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具体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 

  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33名,协助开展城市管理一线执法工作。 

   

   

  三、招聘对象 

  日喀则籍未就业大学生(中职生)、退役军人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立场坚定,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热爱城市管理工作,为人诚实,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较强事业心、责任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

  4.综合素质好,成绩优良,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6.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7.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中共党员、法律专业人员、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曾因违反城管执法协管员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5.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其他原因不宜从事城管执法协管员工作的。

  五、主要职责及工资待遇 

  (一)主要职责

  1.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对违反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巡查、报告、劝阻、制止,督促其整改;

  3.协助城市管理执法队员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行使行政执法权);

  4.完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的其它任务。

  (二)工资待遇 

  1.试用期待遇:试用期一个月,标准为每人每月3000元

  2.正式聘用后待遇=合同工资+绩效工资(合同工资的20%)。具体合同工资如下:高中及中专学历协管员合同工资4012元/月;大专学历协管员工资4087元/月;本科及以上学历协管员工资4139元/月;以上合同工资包括单位及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扣除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后月平均工资约3100元/人左右。往后工资待遇随着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变化进行调整。 

  3.伙食可在市城管局机关食堂就餐,标准按市城管局干部职工执行。

  4.住房自行解决,市城管局协助。

  六、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初审、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办理入职手续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7日—4月10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2.报名地点:日喀则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楼302室。报名邮箱:rkzxgybm@sina.com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免收报名费;

  4.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的复印件,个人征信证明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蓝底电子照片。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复印件。报考者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一律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网上报名者须上传以上报名材料,其中有一项缺失,取消报名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4月11日—4月15日,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审查,应当说明理由。根据竞争择优的原则,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

  6.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由公开招录领导小组统一制发,并通知领取;

  7.联系人:达娃普尺、张家燕。联系电话:0892-8906036

  (二)笔试(占5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务工作由招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相关知识。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拟定为2020年4月19日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划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原则上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占5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面试考官一般为3-5人。考官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人员担任;

  2.面试以结构化为主(含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由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四)政审 

  由招录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招录对象。拟确定的招录对象由户口所在乡镇(居委会)、派出所提供相关政审材料。

  (五)体检 

  1.考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参加体检人员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负责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六)补录工作 

  因政审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将单独组织政审及体检。

  (七)公示和确定招录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八)录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由用人科室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通过日喀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审批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与聘用单位签订用人协议,用人协议时间为一年,一年签一次劳动合同。

  七、离职 

  双方签订用人协议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1.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

  2.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研究审批;

  3.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务科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治区有关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追究责任。

  八、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日喀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体检、政审和录用等环节将电话告知考生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联系单位:日喀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综合科(政工)

  联系电话:0892-8906036

  举报监督电话:0892-8900787  13908926206(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机关纪检监察组)

  附件:日喀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