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委巡办公告﹝2016﹞11号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将派出5个巡察组从5月9日开始,对市委党校、市教育(体育)局、市水利局等10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政治巡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巡察坚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个中心,以“六大纪律”为标尺,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着重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问题,并突出对落实“两个责任”“三重一大”制度,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和市委“实施办法”,反对“四风”、选人用人和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情况的巡察。着力发现是否存在以下有关问题:
(一)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
(二)是否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各项维稳措施,严守反分裂斗争纪律,在与十四世达赖集团斗争中守得住信仰、站得稳立场、尽得好职责;
(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四)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吃拿卡要”、腐化堕落等问题。
(五)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六)违反群众纪律,对公共利益分配不公、优亲厚友,欺压群众,漠视群众诉求,侵占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七)违反工作纪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上级部署的工作执行不力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问题;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执纪执法、公共财政资金分配等活动;对管辖部门工作人员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庸懒散”等作风问题不愿抓、不敢抓,导致管辖部门纪律松弛、作风涣散的问题。
(八)违反生活纪律,奢靡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问题。
(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和市委“实施办法”,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收送“红包”、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借婚丧喜庆敛财等问题。
(十)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二、第一轮巡察工作任务安排
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在巡察期间,欢迎广大群众针对巡察内容涉及的人和事,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写信、打电话、发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巡察组联系。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涉法涉诉、个人利益诉求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日喀则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责编:德央